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景洪市傣医药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以公开遴选的方式对所需的林下种植金毛狗蕨种苗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景洪市傣医药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
2.预算金额:3万元整。
3.采购需求:采购合规合法的金毛狗蕨苗一批。
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以上,并符合金毛狗蕨种苗栽种标准。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
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比选。
9.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10. 《林草经营许可证》需含有金毛狗蕨的经营范围。
11. 有金毛狗蕨种苗的合法来源说明。
12. 能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按质供应采购的种苗。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质量保证措施等)以及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商业信誉、信用证明资料;种苗参数资料。
2.报价材料要求。此次遴选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表和所有相关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四、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遴************农村局办公楼),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确定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窗口(通知公告 ******/162.news.list.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采购单位与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691-******(办)。
******农村局办公楼五楼,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邮编:666101。
景洪市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4日